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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点击数:2192

多地公积金政策出现调整:使用范围拓宽,严惩违规提取


进入9月份,多地公积金新政开始正式实施,在提取环节、额度期限、用途拓展、异地使用等方面都有细化规定。买房、租房、装修、大病医疗,甚至加装电梯……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公积金提取也变得越来越便捷。2019年9月1日,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可在江苏政务服务APP上申请办理,缴存职工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在公积金使用过程中,一些乱象屡禁不绝。对此,一些省份也开始“亮剑”,放出大招。《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失信单位或个人将受到一定的惩戒,失信行为的监管记录期限为5年。




北京发布工资指导线:正常经营建议涨薪8%至8.5%


2019年9月2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北京市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发布,具体体现为两条线:即基准线和下线。今年的基准线为8%-8.5%,下线为3.5%。


这也意味着,由政府部门根据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给出的“涨薪”建议是: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8%-8.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3.5%。




宁夏银川:居民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


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既有住宅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的惠民政策已正式落地。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进一步明确,符合加装电梯相关要求,并已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住宅小区,业主及其配偶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当年未办理提取业务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业主在提取公积金时,除携带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外,还应提供加装电梯安装合同、意向承诺书、资金分配方案及实际支付加装电梯分摊费用发票。业主本人及其配偶在加装电梯发票载明日期的3年内只能提取1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加装电梯应分摊的费用总额。




成都:2019年9月1日起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每月1340元


日前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9年9月1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执行新政策,首次在提取额度中增加月额度限制。


据悉,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合租方面,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自然年度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海临港新片区限购调整,特定人才社保年限5年调3年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介绍了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包含人才、税收、住房、土地规划、产业集聚、交通网络建设、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等50条具体举措。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障金的年限,将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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